焦点短讯!信阳市罗山县检察院:清明时节 不曾忘却的纪念


【资料图】

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彭莹莹

仲春和暮春之交,气清景明的春日。清明是中华民族古老的节日,兼具自然与人文的两大内涵,既是自然节气,也是一个扫墓祭祖的肃穆节日。

八十四年前的1939年8月14日,新四军豫鄂独立游击支队第二团队在信阳罗山朱堂店阻击日军400余人的进攻,毙伤日军80余人。战斗结束后,数位牺牲的无名烈士被埋葬在他们战斗过的土地上。

近年来,部分英烈纪念设施存在损毁破坏、环境恶劣等问题,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充分调研走访后,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相关行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先后对县域内的无名烈士墓、战斗遗址等英烈纪念设施进行了修缮,捍卫了革命先烈的权益。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使全社会形成崇尚英烈、尊重英烈的价值取向。

下一步,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法律的力量捍卫英雄烈士的荣光,让英烈的事迹与精神永续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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