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国生态日】邢台市人民检察院修复生态有一手

光明网记者 陈畅 刘奕飞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日前,记者实地走访了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就邢台市检察机关服务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全力打造生态司法保护系列措施进行了采访。


(资料图片)

记者首先来到邢台市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5号基地——临城贾村矿山治理项目。据了解,该项目为石灰岩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矿区总面积900余亩,投资一亿余元。

邢台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5号基地——临城贾村矿山治理项目(修复后)。光明网记者 陈畅 摄

2017年8月14日,临城某水泥有限公司(甲)被确定为该治理项目的成交供应商。2019年1月10日,甲公司将该治理项目整体委托给临城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乙)进行治理。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乙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项目设计方案及委托协议的相关内容,组织人员越界超深开采石灰石、破坏耕地,造成种植条件毁坏。

2021年以来,邢台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属地公益保护主体,指导临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时为贾村矿山治理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治理期间,该项目共计拆除违章建筑22间,平整场地40.3万立方,完成覆土26万立方,安装滴灌喷淋系统27530米,修砌排水沟1700米、围堰198米、挡墙90米,挖砌蓄水池795平方米,播撒草籽1800余公斤,栽植各类苗木77万余株,对6000平方米掌子面全部完成挂网喷播。2022年6月通过验收合格。

邢台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临城)7号基地。光明网记者 陈畅摄

邢台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临城)7号基地。光明网记者 陈畅摄

记者随后来到了邢台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临城)7号基地,位于临城县城西侧泜河沿岸。泜河发源于太行山脉,是养育临城人的母亲河。过去,由于泜河上游河道内无序采砂,地表植被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河床沙化现象突出,水生态功能几近丧失。

2020年,临城县政府启动泜河修复项目。临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以打击非法采砂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办理了多起非法采矿案件。临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卜宁昭介绍说,2021年,在办理非法采矿案的同时,办案检察官发现泜河附近偷捕水鸟、捡拾鸟卵屡有发生,针对野生水鸟保护不到位等问题,注意发掘生态保护“空白死角”,将泜河野生水鸟保护列为专项监督重点立案。。经实地调查、咨询专家和考察学习,临城县人民检察院于5月初向县自规局制发了《保护临城泜河野生水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诉前检察建议书;向县教育局制发了《“爱护母亲河--泜河·爱护野生水鸟”进学校进课堂》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并与县公安局、县自规局等九家单位联合会签了《关于临城泜河野生水鸟保护联合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保护野生水鸟的共识与机制。

临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卜宁昭向记者介绍泜河野生水鸟保护成效。光明网记者 陈畅摄

卜宁昭说,泜河野生水鸟保护已初步形成有效监管和保护合力。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了汦河生态保护内容的课堂与实地教学活动;检察官进学校宣讲13次,受教学生达2万余人(次);用“小手拉大手”活动将生态教育向家庭延伸。泜河公园划定了约30万平米的野生水鸟重点保护区域,栽设警示牌13处;设立野生水鸟救助站,并成功救助了国家一级野生保护鸟类黑鹳。目前已观测记录在汦河公园活动的水鸟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黑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白鹭、苍鹭、大天鹅、小天鹅、鸳鸯、白骨顶鸡,省重点保护鸟类黑翅长脚鹬、红嘴鸥,以及云雀、戴胜、喜鹊、啄木鸟等二十余种野生鸟类种群800余只,种类与数量明显增长。汦河,正在尽情呈现天水一色、草长莺飞的生态多样、和谐之美。

邢台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刘一彪向记者介绍邢台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临城)7号基地情况。光明网记者 陈畅摄

泜河湿地公园(修复后)。光明网记者 陈畅摄

随着邢台市人民检察院、临城县人民检察院与多部门协同、联动在生态环境保护的持续发力,泜河湿地公园逐步呈现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生态”的美丽景观。对此,当地村民王德鑫竖起大拇指对记者说:“鸟儿们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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